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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茂名市城乡规划局:
农烯农贸市场地域原属南庄居委新塘仔村、双山村的耕地,于一九九二年六月由村民同意支援乙烯工程建设,被政府以每亩一万六千八百元征地属地价偏低,皆因乙烯农贸市场落成后,能够满足周边的村民就业,经营小商小贩,自谋生活解决柴米之炊,稳定无田耕作,无五谷杂粮收获的农民的困难。在同期周边征地价为十万元一亩的巨大差额,村民都在所不计了,原因是群众热心支持乙烯工程建设,目前群众获悉要拆毁乙烯农贸市场,这岂不是断绝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出路?这l问题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而恳求城乡规划局休恤民情,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保留乙烯农贸市场永远存在,让群众栖息养生。
此致
新塘仔、双山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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