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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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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6 13:25: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精神,更好地满足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形成了《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9日前向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电子邮箱:mmsgjjzx2906733@maoming.gov.cn
  2.邮寄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中燃大厦二楼提取管理科(邮政编码:52500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日

附件:

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精神,更好地满足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本市无房职工租赁公共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最高提取额度按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每人每月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500元提高至700元;以家庭为单位租房的已婚职工,每月提取最高额度由1000元提高至1500元。取消月提取额不超过月缴存额的比例限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  月  日
-----------------------------------------------------------------------------来源:茂名政府网  粤西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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