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无证驾驶摩托车, 还想塞10块钱贿赂交警求私了, 被拒后还暴力抗法? 这事绝不姑息! 该男子姓韦,来宾市人,他之所以会做出如此举动,还要从6月8日的一次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说起。 当天10点30分许,韦某驾驶车牌号为桂BDZ***的两轮摩托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在行驶至燎原路与蝴蝶山路交叉口被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的执勤人员拦下检查,因其无法出示任何有效证件,执勤民警对其依法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期间,韦某一直想花钱“私了”,民警多次拒绝韦某后,他就一直在执勤点附近徘徊。
11时27分许,鱼峰大队辅警杨波与停车场的工作人员黄育海一起将韦某的违法车辆拖移至道路对面。韦某从身后快速奔跑至人行横道处将两人拦下,随后突然抡起手中的安全头盔猛烈敲打黄育海和杨波头部,附近的劝导员见状上前一同将韦某制服,并移交至柳州市公安局鸡喇派出所。经过医生检查,黄育海头部出血,被缝了4针,杨波头部受到敲打出现头晕、肿胀现象。
据韦某供述,其动手打人的原因在于自己不想缴纳50元罚款,想花10块钱“私了”,但执勤民警没有理会,看到自己车辆被推走,一气之下做出如此举动。
“韦某主要是涉嫌无证驾驶,我们只是对他车辆进行暂扣处理。”但韦某以不识字为由拒绝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民警便把凭证交给韦某,要求他到鱼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期间并没有要求其缴纳罚款。韦某看到其他违法走机动车道的电动车驾驶人在缴纳50元罚款后,便误以为自己也要交罚款。
目前,韦某因妨害公务的行为,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已经依法立案侦查。 柳州交警提醒: 交警在依法执勤时,广大驾驶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不要用暴力抗拒执法,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柳州交警支队长热线 0772-2603000 反映,也可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不可使用暴力手段阻碍执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柳州交警、柳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