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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口岸连续查获多宗旅客超量携带货币出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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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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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8 18: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14日晚上9点左右,内地旅客沂某、杨某、张某经拱北口岸旅检现场“无申报通道”出境,被现场海关关员截查,分别从其携带的行李物品中查获港币14万元、12万元、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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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不少游客会随身携带货币现钞到澳门旅游、购物。拱北海关提醒您,货币现钞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旅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携带并主动向海关申报,自觉接受海关监管。如果有大额支付项目最好选择信用卡、储蓄卡等交易方式。确需携带超出限额的大量现钞,应事先到外汇管理部门或相关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人民币最多不能超过2万元;携带外币15天内首次出境时,限额为等值5000美元。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别可携带等值不超过1000和500美元外币现钞,超出限额的海关不予放行。违规携带货币进出境的旅客将面临行政处罚;旅客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依法对其走私的货币予以没收。
源于: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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