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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路现场向行驶警车掷交通锥,香港男子罔顾安全获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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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5 17:51: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港媒报道,香港一名38岁建筑工在旺角堵路现场用“雪糕筒”(交通锥)掷向一辆无标记的警车,刮花其泵把位置,早前被裁定刑毁罪成。刘绮云裁判官昨明言,被告的行为罔顾现场人车安全,更可能激起在场示威者情绪,酿成暴力事件,案中没有人命伤亡只是侥幸,乃判他即时入狱七个月。
事发于去年10月31日晚上约10时,一辆无标记的警察车辆驶经旺角砵兰街与运动场道交界时,被告突然出现在车前方,并随手拾起一个弃置路上的“雪糕筒”掷向车头。


地盘工被判入狱,家人法院外挥手送别 图源:港媒
裁判官刘绮云判刑时指,涉案车辆虽损毁轻微,但被告黄兆昌蓄意犯案,罔顾他人安全。事发时车辆正在行驶,被告投掷雪糕筒而令车上警员要作出突然及迅速的反应避开,后方车辆亦须设法避免碰撞,危害行车及乘客安全。被告的行为有可能引起现场人士起哄及构成冲突,可幸是警方的全方位戒备才令现场环境得以受控。刘官认为本案必须判监以收阻吓作用,考虑被告背景及求情因素,判监7个月。


辩方求情指,事件亦无造成严重伤害,被告并非有预谋犯案,他被定罪后遭还押两星期,已有深切反省。辩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一直热心公益,多年来免费替长者维修电器、搬屋及陪诊等,希望法庭给予轻判。
刘官指,事件没有造成人命伤亡只是侥幸,故须就此判处阻吓性刑罚,量刑起点为九个月监禁。考虑到被告初犯、热心助人及有悔意,酌情扣减刑期至监禁七个月。


源于:环球时报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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