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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他人7万元后逃至外省,梅州警方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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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 17:35: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梅县区警方在杭州市警方的协助下,在海宁市许村镇某宾馆内抓获一名涉嫌服装诈骗的网上在逃人员方某刚(男,31岁,杭州市淳安县人),侦破一起涉案金额达7万元的服装诈骗案。
2019年3月19日,梅县区公安分局接到事主钱女士的报警,称其先后3次向方某刚转账共7万元用于购买一批羽绒服,方某刚不但迟迟未发货还将其拉黑。钱女士怀疑被骗,请求处警。
接报后,该局民警迅速介入案件调查,经查发现,3月4日,犯罪嫌疑人方某刚通过微信联系事主钱女士,谎称自己有9600件羽绒服批发出售。钱女士表示想先看样品,方某刚称看样品要先收取定金,钱女士随后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2000元定金,方某刚便在杭州市某批发市场购买了2件羽绒服寄给钱女士。钱女士看完所谓的样品后甚是满意,遂约方某刚见面商谈。

3月14日,双方在杭州市火车东站见面,方某刚谎称这批货存放在广州的仓库中,钱女士提出要到仓库看货,方某刚便要求先支付8000元作为看货定金,待收到钱女士转账的8000元钱后,方某刚又找借口称过段时间会安排钱女士到广州的仓库看货。3月18日,方某刚驾车来到梅县区某酒店,向钱女士谎称货物仓库就在梅州市,让其前来提货。钱女士应约来到该酒店并与方某刚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完后,方某刚表示提货需要30多万元,目前还少6万元,让钱女士先支付给他,第二天即可安排提货。钱女士信以为真,便转了6万元给方某刚后回家等消息。收到钱后,方某刚当晚就从酒店驾车逃往外地。第二天,当钱女士再次联系方某刚时发现已被对方拉黑,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接到报案后,梅县区公安分局将方某刚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并开展追逃工作,2020年7月19日23时许,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在海宁市许村镇某宾馆内将在逃人员方某刚成功抓获归案。
经审,方某刚如实供述了自己先后3次诈骗钱女士共7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方某刚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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