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大视野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社区广播台

查看: 646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重罚六千万……茂名检察重拳出击捍卫消费者权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3-15 16:4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侵权不止,整治不息。茂名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关切的消费者权益受侵害重点、热点、难点,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办理了一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案例一

低价收购病死猪加工出售
被重罚六千多万元

自2017年4月起一年多时间内,以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从他人手中低价收购病死猪,并对病死猪进行私宰分割和精细加工,然后凭借伪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将猪肉制品储存到冷库。何某等人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方式寻找到买家后,通过货运物流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肉制品运往外地销售,非法获利六百多万元。至案发时,公安机关在其私设的屠宰场查获病死猪肉约4.6吨,在冷库查获病死猪肉制品约68吨,扣押伪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86张。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该案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刑事犯罪,同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何某等人履行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承担不合格猪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费用和支付销售价款的十倍惩罚性赔偿金等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二
非法销售假药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关于非法销售假药损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2017年7月以来近一年时间里,何某红在经营保健用品店期间,在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采购了十多批不明厂商生产且没有正规标识的所谓“药品”进行销售。公安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检查时,从何某红的店铺中查获并扣押了上述“药品”。经有关部门鉴定,被扣押的“药品”为假药。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情况,立即立案审查并进行调查核实,随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何某红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向社会发布药品风险警示公告,召回已销售的假药并销毁,消除危险;承担违法销售假药所得最低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等。

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人当庭认罚服判。

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
小编温馨提醒:
如有公益诉讼相关线索,
请及时拨打举报热线:
12309



来源:茂名检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