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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视频“阳西县织篢河附近打死人”系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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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1 23:15: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网传一男子在广东阳江市阳西县织篢河附近被打死后抛尸。经查,这是谣言!2019年12月5日9时许,110接群众报警称,阳西县织篢河旧上洋桥头附近发现一名男性死者,接报后,我局织篢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处置。经走访调查及市、县两级刑事技术部门现场勘验,初步确定郑某(男,89岁,阳西县人)死因系意外摔落,排除他杀。


        希望广大群众要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再传播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传原视频资料截图)




传播谣言的法律责任:


        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也不管是通过QQ、微信、微博、论坛还是通过公众号、网站传播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平安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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