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5号)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5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74号》,涉及我市1家餐饮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化州市第七中学食堂购进的“鸡肉” (一)化州市第七中学食堂购进的“鸡肉”(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03201233,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1年9月18日),经检验结果显示,五氯酚酸钠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第七中学食堂购进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决定书编号:化市监不处字〔2022〕15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 来源 化州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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