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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改制更名,全民所有制改为国有独资!二者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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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17:5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制更名的公告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上述变更事宜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3.改制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以及各种专业和特殊资质证照等,由改制后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至此,三桶油已全部完成公司改制。





全民所有制企业形式和公司制企业形式有什么异同

一是二者所适用的法律和程序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节制,改制后的国有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约束。

二是二者的经营目的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目的是“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也就是说,是为使用价值而生产;公司是以营利即赚钱为目的,也就是直接地为价值而生产。

三是二者在理论上所承担的清偿责任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人民,人民通过选出人民政府委托经营管理,人民政府代表人民将财产授予企业使用,并且对企业承担着无限责任——举例来说,一个企业亏了1000万,其全部财产价值仅500万,全民的代表政府需要用其他资材进行偿还;公司制企业却是按照出资方的投入资本承担有限责任,例如政府投入1000万设立一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若资不抵债亏损2000万,政府只需承担其所投入的那1000万的偿还责任,其余部分则自然免除,这样就不会牵涉到所有者(出资方)的其他财产。

四是二者财产权的意义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直接地属于全民,而全民的所有权是不能分割成一份份再分别属于自然人或法人的,它必然只能由全民的代表机构来统一行使;而公司制企业则按照股份制的方式,是和“全民财产”相对独立的一块财产,而且这一财产权完全是按照价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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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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