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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六年前打砸雷州某酒吧,参加黑社会组织今落网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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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07:33: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年前,参加黑社会组织犯罪,六年前参与群砸酒吧,多年已过去,廉江一男子以为安然无恙,能逃过牢狱之灾,却不曾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近日,廉江法院对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件经过


廉江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杨某某在麦小府(已被判刑)哥儿们义气及小恩小惠的诱惑下,加入了麦小府组织,与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一起,在社会上逞强争霸,肆意报复,非法敛财,先后实施了妨害公务、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雷州市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2014年9月25日0时许,被告人杨某某在雷州市某酒吧玩时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遭到酒吧保安制止。被告人杨某某对此不服气,当日凌晨1时多,为了报复叫来十多人,手持钢管、斧头等凶器赶到酒吧,一起对酒吧进行打砸,将酒吧内财物打坏,并将酒吧保安李某打伤。经鉴定,酒吧被损坏物品价格为26740元人民币。

廉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因此,依法作出以上判决,目前,该案件已生效。







来源:湛江云媒、湛江日报、广东红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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