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公安局新垌派出所原所长赖冠辉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高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我院审查起诉。日前,我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赖冠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赖冠辉,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高州市山美街道人,本科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12月至2002年10月任高州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职工、办事员; 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任高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七中队科员; 2003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高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主管全面); 2005年6月至2008年8月任高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指导员; 2008年8月至2014年8月任高州市公安局新垌派出所教导员; 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任高州市公安局新垌派出所所长; 2016年5月至今任高州市新垌镇党委委员、高州市公安局新垌派出所所长。 来源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