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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交警从严整治不礼让斑马线行动!小编带你直击首日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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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6 10:30: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完美爱情 于 2017-7-16 11:19 编辑


为了响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茂名交警今天上午在人民广场一带开展不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前期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司机进行劝导教育,后期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这类违法行为将罚款又扣分!
































表扬


表扬





表扬


表扬


表扬


表扬



表扬



表扬


小编在执法现场看见,交警和身着蓝色马甲的志愿者守在斑马线旁执勤,期间不少车辆在路经斑马线时放缓了车速,其中一辆黑色小车做到了文明礼让还受到了表扬。

尽管志愿者手举着示意牌提示礼让斑马线,但还是有一些小车和摩托车见到行经斑马线的行人时没有放缓车速礼让,甚至还在行人中间穿插而过,这时有交警在这些不礼让的车辆通过斑马线后示意其停车,按有关规定对司机进行处罚。








送外卖小伙子由于没礼让斑马线的行人,被交警劝导教育。

其中有一个送外卖的小伙子因为不对行人礼让而被示意停,交警对他询问几句后让其拿出行驶证进行处罚,并现场进行交通法规教育。还有一辆女司机驾驶的小车也因为未及时放缓车速被处罚。

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5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扣3分。

“平时开车都习惯了,根本不注意斑马线上的行人,以后开车会礼让行人。”7月15日上午,在市区人民南人民广场路段,陈某开车不礼让斑马线,受到罚款200元和记3分的处罚,这是茂名交警部门开具的首张不礼让斑马线处罚单。













﹛处罚不礼让斑马线首单﹜



当日上午10时许,陈某驾驶一辆粤A266NU银灰色小车沿市区人民南路行驶,在经过斑马线时,见斑马线上有两位行人通过,并没有减速停车礼让的意识,而是从行人面前绕过通行。这一幕刚好被此路段执勤的民警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下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证后,执勤民警当场开具了《简易处罚决定书》。



不礼让斑马线

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茂名交警表示,从7月份起,交警部门将大力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在茂名市城区和各区县(市)城区主要道,将警力部署到路口和斑马线、停止线边,加强交通高峰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疏导,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查处和整治。通过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手段,对查处的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没有停车让行的,将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市民通过斑马线。


市文明办以及交警等部门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在日常驾车出行时主动礼让斑马线行人,做一个遵守交规的驾驶人,做一个文明礼让的茂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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