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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这些教师或要被辞退!周边有县市已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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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08:31: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 |高州论坛,江门市教育局


自从出来工作之后,
就特别羡慕老师这个职业!
不仅仅是因为它福利好,
更是因为它有寒暑假啊!
不过小编收到风,
教师再也不是“铁饭碗”了。
其实在今年9月份,
江门就开始实施“县管校聘”制度,
教师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
定期在县域内中小学轮流任职。
这意味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教师和校长将不会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

“县管校聘”还要求中小学教师
每隔5年要进行注册考核教师资格。
如果不通过,
教师将要面临退出教学岗位!

在此基础上,近日江门市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共同拟定了《江门市中小学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size=1em]

《办法》明确规定
江门市公办基础教育学校的在编教师,
(含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不参与竞聘上岗、定期注册不及格或逾期不注册、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要退出教学岗位。

同时,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违规情节严重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除此以外《办法》还列出了
“退出教学岗位”的渠道:
待岗培训
转岗
提前退休
解聘和辞聘

需要待岗培训的情况

  • 教师主动提出待岗培训或转岗申请的;
  • 学历不达标的;
  • 未能竞聘到教学岗位的;
  • 教学能力不胜任的;
  •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进行定期注册的;
  •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 由于身心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岗位的;


符合以上情况的教师
将会被学校安排
进修学习、跟岗培训。
待岗培训期累计不超过12个月。

培训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待岗教师(学历不达标、身心健康无法胜任教学工作的除外)提供不少于两次的竞聘上岗机会(含跨校竞聘)。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那么问题来了!
不服从“待岗培训”安排,
或者“待岗培训”仍“不合格”!
这些教师的教师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凉拌啊!
《办法》明确这些教师将会
由原聘用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予以解聘~予以解聘~予以解聘!


除了不服从待岗培训安排
和待岗培训不及格之外,
出现下面这些情况教师也会被解聘!

  •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 受到开除处分的;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学校或教育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包括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丧失或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出境)或者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
  •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看来这年头做老师也不容易啊!
一不小心就要饭碗不保了!
各位小伙伴就不要羡慕其他人了,
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吧!
毕竟现在找份工作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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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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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11-14 08:16: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做好本职工作,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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