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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依法追责

查看数: 5126 | 评论数: 8 | 收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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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3-31 09:07

正文摘要:

  修订后的《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单位的,或打击报复信访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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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凤丹 发表于 2018-5-16 21:09:04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民办事


许诺诺 发表于 2018-5-16 07:39:31
如果真的做到这样,信访人的人身安全就有保障了!
风采百年 发表于 2018-5-15 17:02:28
依法追究刑责
吴凤丹 发表于 2018-5-15 12:07:58
严查处理不法分子。
吴凤丹 发表于 2018-5-15 12:07:09
要保护好人,处理犯法的人。
向前行 发表于 2018-5-14 22:23:17
一定要保护好举报人
微风潜入 发表于 2018-5-14 22:08:11
杜绝玩忽职守
似水柔情 发表于 2018-4-16 02:40:33
如果能真正做到这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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