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五华县公安局、教育局与全县70间重点小学、幼儿园签订了《接送学生行车秩序交通安全责任书》。 据了解,由于五华县中小学校没有配备校车,低年级学生上下学大部分由家长接送,在接送过程中,有部分家长存在驾驶摩托车接送学生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接送学生行车秩序交通安全责任书》内容,公安交警要对学生家长驾驶摩托车接送学生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教育局要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组织学生学习安全乘车知识;校方(幼儿园)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乘坐超员机动(摩托车、电动车)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教育学生乘坐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校方(幼儿园)要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醒家长遵守交通法规,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把整治摩托车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家长驾驶摩托车接送学生要做到不超员载客,不无证驾驶,做到一辆摩托车只乘坐1人、驾乘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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