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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吨焦煤"一货两卖" 销售公司及老总涉嫌诈骗受审
来源: 中国网
广西某贸易公司采购了约8万吨澳洲焦煤。在该批焦煤已销售完毕的情况下,该公司又以2766万余元的价格将这批焦煤“卖”给广东茂名一家公司。6月28日,该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陆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1月,广西某经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贸易公司)向凭祥市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澳洲焦煤约8万吨。在该批澳洲焦煤已经销售给其他公司,且已销售完毕的情况下,2014年5月4日,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仍以该批澳洲焦煤为标的,以该公司的名义与湛江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茂名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公司)签订了煤炭供需合同,骗取茂名公司支付的购煤预付款共计2766余万元。该款项到账后,被陆某用于偿还公司其他债务或转入其他个人账户。为掩盖该公司无煤可售的事实,陆某向茂名公司伪造焦煤的《物权转移单》,并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诉机关认为,陆某作为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受害单位货款共计276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该公司和陆某的刑事责任。
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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