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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主周某为承建电白区黄岭镇相关工程项目等事项,向黄岭镇党委书记冯水龙行贿被留置调查……”记者日前获悉,广东省茂名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行贿的民营企业主郭某某、李某某和周某3人进行留置调查。至此,茂名纪委监委已对12人采取留置措施。
今年1月底,茂名市县两级监委成立以来迅速开展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市纪委监委和5个县(市、区)纪委监委都有使用留置措施查办案件。被留置人员还有电白区黄岭镇党委书记冯水龙,信宜市池洞镇党委书记谢丰懋,信宜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黄某来,电白公安分局黄岭派出所所长冯某强等。
“监察法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留置措施。我市采取留置措施的人员不仅涵盖党员领导干部等公职人员,还包括涉嫌行贿的企业老板。这既体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又落实了受贿行贿一起查的要求。”茂名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据悉,党的十九大以来,茂名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处置问题线索712件,立案574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4人,乡科级干部91人,处分635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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