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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全省重点车辆(重点车辆包括“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货车等)动态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从11月起在全省组织开展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专项检查工作,交警部门将利用查车“黑科技”行检仪,专盯重点车辆的车载行驶记录仪这个“黑匣子”,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仪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隐患突出的企业,将向社会进行曝光,同时列入征信、保险“黑名单”。
本次专项行动将从局部整治扩大到全省范围,各地交警将利用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一配发的查车“黑科技”行检仪,通过走进企业或以路查方式,对相关重点车辆的“黑匣子”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对象为广东本省籍大型公路客运车辆、大型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重型货运车辆。
一旦发现有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同时还会将检查结果通报给交通部门,并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对于此次行动所查处的隐患突出的企业,将向社会进行曝光,同时拟对该批企业列入征信、保险“黑名单”,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动态安全主体责任。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形如下:
1、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未在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
2、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在车辆上安装的行驶记录仪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国家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12);省标准:《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DB44T/T 578-2009)]
① 安装的行驶记录仪无RS232串行数据接口或该接口损坏、接口不标准等情况,无法利用检测设备对接该数据接口采集数据。
② 安装的行驶记录仪有RS232串行数据接口,但利用检测设备对接该接口后,检测设备显示无数据。
3、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行驶记录仪的。安装的行驶记录仪有RS232串行数据接口,利用检测设备连接数据接口后采集到的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数据为空,或与车辆和驾驶人的实际信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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