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底,时任兴民村组长王海丰在未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未经镇政府及经管中心批准、备案,私自加盖兴民村集体土地审核专用章,将村集体土地无偿发包给赵跃波,用于偿还个人欠款,侵占集体资金238,0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