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用户名
Email
记 住
找回密码
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导航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粤西风情
民声答谢
文化茂名
今日关注
民生民声
新浪微博
商联往来
志愿公益
奇闻趣事
搜索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群组
用户
茂名大视野
»
论坛
›
茂名大视野
›
今日关注
›
中央规定:夫妻、父子不得担任直接上下级
中央规定:夫妻、父子不得担任直接上下级
查看数:
5942
|
评论数:
1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帖子模式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分享
0
收藏
0
支持
0
反对
0
夜雨
发布时间:
2019-3-18 16:10
正文摘要:
中央规定:夫妻、父子不得担任直接上下级来源: 浙江新闻 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未来,领导干部任职将执行更加严格的回避制度,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近日,中央印发 ...
回复
风雨同路小龚
发表于
2019-3-19 12:06:32
杜绝裙带关系!
© 2001-2033
茂名大视野
(http://www.mmds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
技术支持:
展翅南方网
(
粤ICP备2023141084号-3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