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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沙琅国税分局局长李达沙玩忽职守,被判有期徒刑8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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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5 08: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电白区国家税务局沙琅分局局长李达沙玩忽职守一案,被告人李达沙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2018年1月17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达沙涉嫌玩忽职守罪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4月23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达沙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来源:(电白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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