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大视野

标题: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依法追责 [打印本页]

作者: 一线现场    时间: 2018-3-31 09:07
标题: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依法追责
  修订后的《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单位的,或打击报复信访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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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似水柔情    时间: 2018-4-16 02:40
如果能真正做到这样就好了。
作者: 微风潜入    时间: 2018-5-14 22:08
杜绝玩忽职守
作者: 向前行    时间: 2018-5-14 22:23
一定要保护好举报人
作者: 吴凤丹    时间: 2018-5-15 12:07
要保护好人,处理犯法的人。
作者: 吴凤丹    时间: 2018-5-15 12:07
严查处理不法分子。
作者: 风采百年    时间: 2018-5-15 17:02
依法追究刑责
作者: 许诺诺    时间: 2018-5-16 07:39
如果真的做到这样,信访人的人身安全就有保障了!
作者: 吴凤丹    时间: 2018-5-16 21:09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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