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大视野

标题: 茂名化州市下郭两夫妻贩卖野生虎纹蛙被判刑 [打印本页]

作者: 仙花    时间: 2019-9-26 23:53
标题: 茂名化州市下郭两夫妻贩卖野生虎纹蛙被判刑
  近日,茂名化州市下郭两夫妻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虎纹蛙,被化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据了解,2019年5月1日9时许,化州市公安局北岸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疑似运输野生动物的面包车,从207国道南盛往化州市区方向行驶。 



  接报后,北岸派出所所长庞世贞高度重视,迅速带领一组民警在途径辖区的207国道进行设卡拦截,并安排另一组人员进行沿线巡逻。




  约40分钟后,一辆可疑的面包车进入民警的设卡路段,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辆面包车进行盘查。民警在该面包车的车尾发现一隐蔽的胶桶,桶内的一个蛇皮袋装有19只疑似野生沼蛙动物。随后,民警依法扣押疑似野生沼蛙动物,并将车上的一男一女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讯问,被传唤回来的两人分别叫陈某(男,56岁)和黄某金(女,55岁),两人是夫妻,系化州市下郭街道办下郭坡头村人。他们如实交代了其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




  据其交代,5月1日早上,陈某和其妻子黄某金驾驶面包车,从高州沙田市场收购了19只野生动物,后运输回化州准备出售赚取差价。殊不知,他们刚回到化州市区就落进了法网。




  5月5日,办案民警将19只疑似野生沼蛙动物,送至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检验。经鉴定,确定均为两栖纲无尾目叉舌蛙科虎纹蛙。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频危野生动物。 




  5月10日,陈某和黄某金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刑拘。




  9月12日,陈某和黄某金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化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化州市公安局)


作者: 燕子    时间: 2019-9-27 14:36
触犯了法律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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