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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董明珠代表:建议偷手机判10年 捡到手机不还判5年 [打印本页]

作者: 老友记    时间: 2019-3-12 22:31
标题: 董明珠代表:建议偷手机判10年 捡到手机不还判5年
董明珠代表:建议偷手机判10年 捡到手机不还判5年


中国经济网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记者 陈佳琪)“偷手机判10年,捡到不还判5年。”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董明珠在3月7日下午广东代表团小组会上建议立法,对偷窃手机、捡到手机不还者追究刑事责任。

她解释到,现在手机在我们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手机上有很多功能,特别是很多手机都绑定了银行卡,所以丢失手机应该无偿退还。

“偷要判10年,捡到不交判5年,这个社会就稳定了,我们立法也好,做一些制度建设也好,一定是为大众服务的,它在日益完善。”董明珠说。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9-3-13 16:48
严厉打击违法者!
作者: 风雨同路小龚    时间: 2019-3-14 18:31
支持!
作者: 星星之火    时间: 2019-3-15 21:35
以前的路不拾遗现在要靠立法规范,人们的道德意识倒退了吗?
作者: 杨子颖    时间: 2019-3-17 22:07
不符合实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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