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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年会上过量饮酒死亡 家属向没喝酒同事要2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天行健    时间: 2019-1-2 17:12
标题: 男子年会上过量饮酒死亡 家属向没喝酒同事要20万


资料图

   快要过年了,不少公司都会举行年会聚餐。聚餐免不了喝酒,不过,喝酒这种事还是要量力而行。南京的老张在年会聚餐时喝了不少酒,回到工作所在地后直接躺在地上,后被发现死亡。公司给死者家属赔了56万元,家属将当天和老张坐一桌的同事老黄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老张是某公司的保安,而老黄是保安队长。2016年1月27日,某公司开年会,当晚公司员工在一家饭店聚餐,一共三桌。老张和老黄都参加了聚餐,坐在一桌。老黄吃饭的时候没有喝酒,而老张喝了不少白酒。由于晚上还有工作,老黄提前就离开了,回到某大厦继续上班。
    老张喝完酒后也回到某大厦,他睡在一楼大厅的地面上,垫了被子。第二天凌晨5 点左右,另外一名保安发现老张已经死亡,迅速报警并叫了救护车。半个多月后,公安相关部门出具了死亡证明,证明老张死亡原因为酒后意外死亡。事发后,某公司赔偿给老张的家属共计 56 万元。
   老张的家属认为,老黄不应该放任和劝说老张去喝酒,而且也不该让老张就睡在地上,最终导致了死亡。老张的死亡给家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与精神痛苦,家属多次找老黄协商却遭到拒绝,只能起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 20 万元。老黄提出,当晚是公司年会聚餐,不是他们私底下一起吃饭,他并不知道老张喝醉酒后怎么回到某大厦来的。
    法院认为,当晚的宴席是工作单位组织,并不是老黄组织的。在宴席中,老黄并未喝洒,所以不存在与老张拼酒的情况,同时原告也没有理由证明当晚老黄劝酒了。老黄提前就已经走了,没有要将老张送回家的义务。老张回到某大厦后,虽然老黄在上班,但没有证据证明,单位或他人安排老黄去照顾老张,老黄没有看护老张的责任。事发后,某公司已经对老张过量饮酒导致死亡给予了赔偿。
法院经综合考虑,认为老张过量饮酒导致死亡,老黄对此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驳回老张家属的诉求。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现代快报(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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